
一、报名条件
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雄安新区户籍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情况;
3.身体健康,符合见习单位工作要求;
4.不能在参加就业见习前或见习期间在村“两委”任职、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参保、在公司任企业股东、高管、监事、理事、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等情况。
5.见习岗位上岗前,能够按规定参加统一组织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二、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三、服务期限
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每个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四、见习补贴
通过社保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雄安新区确定的标准执行,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可根据情况选择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1.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存档证明到雄县就业服务中心(雄县文昌大街312号)203房间报名登记。
2.邮箱报名:填写就业见习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xxjyfwj@163.com。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成功、培训合格后,我局将结合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家庭住址、专业、见习意愿等)以及见习岗位开发数量等情况,安排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人员实施双向对接,如所报岗位满员则进行调剂。
联系电话:0312—5811829。
2025年6月30日